被绑架七次、关押六年 代丽霞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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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佳木斯市六旬妇女代丽霞二零一五年七月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对法轮功迫害的元凶江泽民,还法轮功与法轮功学员清白与公道,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

代丽霞女士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以来,我坚守良知,不放弃修炼,曾被绑架七次,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三年,多次被中共不法之徒勒索钱财。在佳木斯劳教所,我遭受了上大背铐、毒打等酷刑折磨;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我被强迫码坐了五个月特制的板凳,体重由一百六十四斤降至一百二十七斤,天天码坐在板凳上痛苦的煎熬,肚子象有两根大木头支着,胀痛难忍,腿胀和麻木,现在我获得自由近一年了,腿仍旧麻木。”

下面是代丽霞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今年五十九岁,曾半身不遂,左侧的身体不好使,左腿萎缩,左腿比右腿短,还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睡觉的时候身体只能侧卧,仰卧时,喘不上来气。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神奇般康复。

江泽民在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自1999年7月20日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的残酷迫害,其迫害的理由仅仅因为我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以下是对我人身及经济的迫害事实:

一、冤狱三年,码坐到凌晨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早,我正在双鸭山福利屯建新中学食堂做饭,双鸭山市集贤县公安局副局长耿振东、国保大队队长吴华带着几名恶警将我绑架,同时被绑架的有法轮功学员栾秀媛、矫龄鋆。集贤县法轮功学员矫龄鋆被非法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二十九天后,矫龄鋆于七月八日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九岁。此前,负责建新中学食堂管理的矫龄鋆辞退了一名偷食堂东西的职工,该职工怀恨在心,去派出所诬告矫龄鋆等法轮功学员。

我和栾秀媛被绑架到福利屯派出所,晚上佳木斯公安局恶警陈万友等,将我和栾秀媛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佳木斯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张宏宇与政委王玉君直接参与迫害,拼凑材料,构陷罪证,我被非法关押了五个月后,遭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我和栾秀媛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九监区,我被劫持到四组,被“洗脑转化”。该组的组长有良知,她被强迫念诽谤法轮功的书给我听。她念书时,常常给我使眼色,她的意思是:她没有办法不得不念,我不用听。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家住鹤岗的刑事犯付博四十多岁,给我当包夹,此人非常恶毒,毫无同情心。九监区规定迫害法轮功学员晚上码坐到十二点,她常常强迫我码坐到半夜一点或者更晚,只要我眨眼或者低头,她就喊:别睡觉,直溜坐着。她企图以这种方式让我放弃修炼。我被强迫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开始码坐,坐在二十五、六厘米长,十厘米宽,十厘米高的特制的板凳上。板凳又矮又小,坐上去非常难受,时间长了,站起来腿都不好使,不会走路了。

在这样的板凳上整整码坐了五个月,我的屁股都硌坏了,我的体重由一百六十四斤降至一百二十七斤。天天码坐在板凳上痛苦的煎熬,肚子象有两根大木头支着,胀痛难忍,腿胀和麻木,现在获得自由近一年了,我的腿仍旧麻木。付博打饭特意给我少打,让我吃不饱。

五个月后,我被劫持到九监区十一组。我在监狱超市买了一个大点的板凳,除了节假日,天天也得码坐。约一年的时间,后来我被劫持到十一监区。在十一监区,白天仍旧码坐。法轮功学员要上厕所,如果厕所里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其他法轮功学员就不能去,再着急都得憋着。

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我结束冤狱回家。

二、四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勒索钱财

二零零零年农历新年前,我去北京上访,被佳市向阳分局恶徒崔荣利(已遭恶报死亡)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吃窝头,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崔荣利以保释金的名义向家属勒索现金三千元,家属怕不放人,又送崔荣利本人三千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崔荣利指使警察李忠找我到分局“谈话”,实质是以欺骗的方式,将我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十五天。

十四天后,我坐二线终点站下车,在长胜派出所门口站着,我看见一个卖大米的男法轮功学员在一起,被长胜派出所的警察看见,说是串联,当场把大米扬了满地,那位法轮功学员兜里七百元钱被警察给抢去了,我们被绑架,该警察与向阳公安分局联系,所谓的“案子”转到向阳分局。向阳分局警察于进军让交三百元钱才肯放人,不交就送看守所。下午三点多钟,我被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十三天,家中公爹病故,我被放回家中。

七天后,据说江泽民来佳市,向阳区大搜捕,当天晚上我和孩子被绑架到桥南派出所,要被劫持到看守所时,我与警察说理,桥南警察(不知姓名)说:“送看守所呆几天,等江走了就放人。”

由于孩子无人照管,已是半夜十二点,外面下暴雨,警察李忠把孩子送到朋友家,我被劫持到看守所关押。在看守所,警察并不放人,百般刁难,话里话外跟家属勒索钱,否则劳教。孩子被逼之下,找市局,又呆十七天,才放人。

三、遭酷刑坐铁椅子、大背铐、毒打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市公安局恶警陈万友等和铁路派出所,佳木斯铁路分局公安处三四十个恶警包围了佳东五百附近的一个住宅楼。恶警们在单元防盗门内蹲坑,所有进入这个单元门的人都被绑架,我下楼的时候被绑架。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马学俊、左秀云、王清荣、刘秀芳、等共七人。没有修炼法轮功的人也被绑架,一个卖奶的男子,也被绑架,后被放回。

酷刑演示:“大背铐”

一帮警察开始非法搜身、翻包,用围脖将我的两手反拧背后,捆绑。打电话叫来向阳分局的警察,将我劫持到向阳分局,被铐到铁椅子上,铐了一天半。我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在此期间,家被抄。抄走条幅和法轮功书籍,不干胶,二十六天后,我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早上八、九点钟,我和十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警察刘亚东、张小丹,拿警棍打我和左秀云,逼写“五书”。我被恶警刘亚东上大背铐,铐了大约四、五十分钟,在这期间,刘亚东大吵大骂。

二零零三年六月份,九中队恶警逼法轮功学员写诽谤大法的所谓“作业”,法轮功学员与其说明道理,恶警一概不听,粗暴、蛮横、野蛮地说:“差一个字不写都大背铐。”白天晚上不让睡觉,铐在铁床上,不让多穿衣服,晚上冻我们。被逼之下,我和几名法轮功学员割腕抗议强加的无理迫害[注:自残不符合大法法理],被恶徒何强、穆振娟、高小华、刘亚东和普通犯人多人联手猛打。高小华连踢带打我嘴巴子,打了一阵,又连推带拖弄到一楼,刘亚东把我的鞋脱下来,打我脸。警察穆振娟又上来打嘴巴子,拽头发,打累了,歇了一会,又开始上来打。疯狂打人大约持续一个多小时,又被拖到三楼,坐在瓷砖地上,双手被反铐在角铁床边上,用角铁边沿正卡腋下,两腿伸直不许回弯,一个姿势到半夜十二点,才换姿式。十二点之前不许眨眼,十二点以后仍被铐着坐着睡觉,半个月内不许洗漱,大小便时还被铐一只手。恶警高杰有时半夜开窗开门冻得七名法轮功学员直抖。

就这样日夜被煎熬了二十六天后,把人折磨残了、废了、都不行了才打开。

四、绑架、非法通缉

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晚,我与法轮功学员去发真相材料,被恶人构陷,被友谊派出所恶警绑架,家属去要人,恶警勒索家属二千元钱做押金,我被放回家。

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以来,在哈尔滨召开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之前,佳木斯市公安局将本地法轮功学员挂喇叭播放大法真相一事汇报到黑龙江省公安厅。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恶首之一周永康流窜到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公安厅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北京邪党公安部来人到佳木斯“督阵”,黑龙江省公安厅派出的所谓专案组指挥,佳木斯“610”、公安局、安全局协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配合,两周时间内,绑架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付裕、沈国、王桂珍、黄卫中、田海涛、栾秀媛、于云刚、刘秀芳、刘孝斌、孙庆河、李秀荣等二十多人陆续遭绑架、抄家、非法关押甚至酷刑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佳木斯公安局又对怀疑涉嫌此案的六名法轮功学员我、左会平、刘英杰、康爱民、张国海和谢冰发出非法的所谓“协查通告”。佳木斯前进公安局在网上诬陷我诈骗十万元逃跑,诬告举报者给予奖励。在此种处境下,我有家不能回,长期被迫流离失所,在双鸭山福利屯建新中学食堂做饭。

江泽民发动了这场长达十六年的对法轮功群体的残酷迫害,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这十六年对我犯下了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抢劫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等等。

我在此指控江泽民,希望执法机关将他绳之以法。因为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浩劫不但迫害了大法弟子和家人,还迫害了不明真相的公检法司人员和世人,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他们很多人迫于工作的压力和自身的利益违心的干着迫害好人的事,但佛法是严肃的,无论谁做了什么都得偿还。真心奉劝那些参与过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员赶快醒悟,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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